Saturday, March 2, 2013

下陷,積水,常年的問題

無解的問題﹐然後由市議會買單﹐就是用大家的錢去處理部份人的問題。

這個問題應該是發展商的問題﹐房子建了﹐路填了﹐錢賺了﹐可是怎麼不負責路下陷的問題﹖

市議會應該要發展商去解決這個問題﹐下陷了由當初的發展商自己去處理﹐別把責任推給政府和人民了。拜託建一條不會下陷的路﹐不然每年由你發展商自己去維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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